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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編號:榕市建安招2011314 開標時間:2012-02-27 所屬行業(yè):其它 標訊類別:省內 資金來源:自籌資金 招標代理:福州市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業(yè)主名稱:福建恒力博納廣場發(fā)展有限公司 所屬地區(qū):福州市 投標邀請書 招標編號:榕市建安招2011314 1. 福建利安建筑設計顧問有限公司、福州市建筑設計院;2. 福建省建筑設計研究院、深圳市水木建筑設計事務所;3. 福建省建研勘察設計院: 1. 招標條件 福建恒力博納廣場發(fā)展有限公司的招標編號為榕市建安招2011314 的恒力博納廣場(勘察設計)已由福建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以閩發(fā)改網外經[2011]92號批準建設,項目業(yè)主為福建恒力博納廣場發(fā)展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自企業(yè)自籌,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州市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F(xiàn)決定對該項目的勘察、設計進行邀請招標,選定勘察、設計單位。 2. 項目概況 2.1項目名稱:恒力博納廣場(勘察設計); 2.2建設地點:福州市鼓樓區(qū)北二環(huán)路北側,福飛路東側地塊; 2.3工程建設規(guī)模:項目總用地面積42125㎡,用途為商業(yè)金融用地(兼容商務辦公)、居住用地?偨ㄖ娣e265510㎡。其中地上建筑面積202200㎡(商業(yè)面積約50000㎡,商務辦公面積約46200㎡,安置房面積約106000㎡),在下室建筑面積63310㎡; 2.4投資總額:人民幣14億元,其中,工程費用限額:人民幣2億元(暫定); 2.5招標類型:勘察、設計招標; 2.6招標范圍和內容 2.6.1招標范圍:方案設計、初步設計、概算、施工圖設計、工程概算及說明,施工圖交底,編制竣工圖,變更修改,現(xiàn)場指導配合施工驗收; 2.6.2內容:建筑安裝工程、裝修工程、室外總體工程等設計;其中施工圖設計包括 室外附屬,綠化景觀、建筑智能化工程、幕墻工程、鋼結構工程、消防設施工程、人防工程和環(huán)境工程等專業(yè)工程。 2.7計劃開工日期及建設周期:本工程計劃于2012年/月開工,工程建設周期/個月。 3. 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同時具備①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有效的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或建筑設計事務所甲級和建筑行業(yè)(建筑工程)甲級及以上資質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②巖土工程專業(yè)類勘察甲級及以上資質;本招標項目發(fā)包內容包含勘察的,允許由具有設計、勘察資質的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參加投標;自愿組成聯(lián)合體的應由具有招標項目相適應的建筑設計事務所資質的單位為聯(lián)合體牽頭人,且各方均應具備其所承擔招標項目工作內容的相應資質條件;承擔相同工作內容的專業(yè)單位組成聯(lián)合體的,按照資質等級較低的單位確定資質等級;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設計負責人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 一 級國家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證書,且為本單位員工;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巖土勘察專業(yè)負責人應具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fā)有效的巖土工程師注冊執(zhí)業(yè)證書; 3.3投標人及其擬擔任本項目設計負責人均應具備 \項類似項目設計業(yè)績; 3.4投標人其他主要設計人員要求、以及資格審查的其他條件要求的具體內容見招標文件; 3.5投標人及擬派的主要勘察設計人員均應不屬于《關于建立福建省建設市場法人和自然人違法違規(guī)檔案制度試行辦法》(閩建法[2007]15號)中從業(yè)限制的法人和自然人; 3.6投標人及擬派的主要勘察設計人員應不屬于《福州市建筑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認定及處理辦法(試行)》(榕建筑[2007]92號)中從業(yè)限制的當事人; 3.7若投標人為福建省外設計單位且尚未設立分支機構的,應承諾在中標后二個月內根據(jù)閩建設[2009]5號文規(guī)定辦理登記備案手續(xù);若投標人已在福建省內設立分支機構的,應在簽訂合同時向招標人提供已在福建省登記的非獨立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和福建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登記備案證明材料復印件。 3.8根據(jù)閩建筑【2011】7號文相關規(guī)定,非我省工商登記注冊的勘察單位在我省應具備與其資質等級相配套的土工試驗室(或合作土工試驗室)和技術人員并已按閩建筑【2011】7號文規(guī)定登記備案且能夠提供有效的備案證明;勘察單位和與其簽定土工試驗合作協(xié)議的合作單位不得同時參與本項目的投標; 3.9投標人沒有因違法違規(guī)被限制參加相應項目投標; 3.10投標人非處于被責令停業(yè),投標資格被取消,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狀態(tài); 3.11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 獲取招標文件 4.1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2年2月1日至2012年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jié)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2時30分至5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溫泉公園路69號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福州市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代表處購買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 4.2招標文件(含資格審查文件)每份售價50元,售后不退。招標項目的設計有關資料每份售價150元。 5. 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排序法。 6. 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銀行電匯或銀行轉賬;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5萬元。 7. 投標文件的遞交 7.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2012年2月27日上午9時30分,提交地點為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溫泉公園路69號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福州市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代表處。 7.2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投標人擬擔任的設計項目負責人必須持注冊建筑師執(zhí)業(yè)證書(或職稱證書)和身份證(均須原件)到場驗證登記。如設計項目負責人因故不能出席的,可以由該投標單位技術負責人代替〔須持單位資質證書、個人身份證和“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證明書(均須原件)(其格式見《通用本》第七章投標文件格式中規(guī)定的格式)”到場驗證登記〕。 7.3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或設計項目負責人(或設計單位技術負責人)在遞交投標文件時未按7.2款要求到場核驗登記或不符合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18條規(guī)定的包封、密封要求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 費用 8.1招標人公布設計項目的工程設計收費計費額(即招標時的設計費計費基數(shù))為:20000萬元,本項目設計費估算總額為453.44萬元。其工程設計收費基準價、浮動幅度值和計算辦法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5項。 8.2招標人只要求中標人承擔方案階段設計而不再承擔后續(xù)設計和服務的,其設計費為/萬元(全過程設計費總額的/%)(本款不適用于本項目)。 8.3招標內容包含勘察的,招標人公布的工程勘察收費的上下浮動幅度值、勘察費計算辦法等見投標須知前附表第16項。 9.聯(lián)系方式 招標人:福建恒力博納廣場發(fā)展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鼓樓區(qū)湖東路171號中旅大廈4樓,郵編:350000; 電話:0591-87675255; 聯(lián)系人:林先生。 招標代理機構:福州市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地 址:福州市晉安區(qū)福新中路126號岳峰工貿大廈B座5層,郵編:350011; 電 話:0591-28062846,傳真:0591-28062881; 聯(lián)系人:小何、小陳。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開戶銀行:興業(yè)銀行福州五一支行 帳戶名稱:福州市建設工程監(jiān)理有限公司 帳 號:118100100100075597 (應在匯款憑證上注明工程名稱 ) 交易中心名稱:福州市建設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 地址:福州市溫泉公園路69號福州市行政服務中心三樓。 |